
春末夏初,剛剛好的溫暖中,綠茵漸濃,一如活力正足的中國仲裁事業。
4月28日,2017年全國仲裁工作座談會召開。《法制日報》記者從座談會上獲悉,2016年全國仲裁機構受案量突破20萬件,實現歷史最大增量。
與這個季節相對應,中國的仲裁事業也迎來拐點。“中國的仲裁事業發展已進入快速發展階段,當下我們亟需關注的問題,是如何進一步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甘藏春說。
從10萬件到20萬件只用3年
22年前,國務院法制辦的前身——國務院法制局會同有關單位擬訂了《重新組建仲裁機構方案》、《仲裁委員會登記暫行辦法》、《仲裁委員會仲裁收費辦法》。經國務院同意後,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上述檔對於彼時頒佈不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以下簡稱仲裁法)的具體實施起到了重要作用。
20餘年間,中國的仲裁事業有了巨大的發展,取得了不俗的成績。來自國務院法制辦的統計資料顯示,我國仲裁機構的受案量已連續22年保持增長。年均增長率超30%,最高時達68%。
據國務院法制辦政府法制協調司司長趙振華介紹,2016年全國251家仲裁機構共受理案件20.8萬件,繼2013年突破“十萬”件以來,首次突破“二十萬”件大關,同比增加7.1萬件,增量約為2015年的3倍;增長率達到52%,為2015年的2倍。“從10萬件到20萬件,我們只用了3年的時間。中國仲裁事業的發展已經駛入了快車道。”
除了受理案件總數,標的總額、調解和解率和涉外案件數量等其他幾項指標也均有顯著提高,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和不予執行案件的占比均有所降低,呈現出“四升兩降”的良好局面。
受理案件標的總額實現較大增長。2016年全國仲裁機構受理案件標的總額達4695億元,同比增加583億元,增長率為14%。仲裁機構平均受案標的額為19億元,同比增加2億元,增長率為12%。
調解和解率穩步增長。2016年全國仲裁案件以調解和解方式結案共計12萬件,占受案總數的58%,同比增加6.4萬件,調解率上升17個百分點。這意味著仲裁處理糾紛化解矛盾的能力不斷提高,仲裁的特點優勢得到進一步發揮和顯現。
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和不予執行的案件數量占比逐漸降低。2016年全國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案件共232件,占受案總數的0.11%,同比下降0.04個百分點;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案件共63件,占受案總數的0.03%,同比下降0.03個百分點。全國157家仲裁委員會全年沒有被法院裁定撤銷或不予執行的案件,占仲裁機構總數的63%。由此可見,仲裁裁決案件的品質穩步提高,仲裁公信力有了新的提升。
此外,涉外案件數量實現大幅增長。2016年全國共有62家仲裁委員會受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共計3141件,同比增加1056件,增長率為51%,創20多年來最大增量和增幅。除涉港、澳、台案件外,其他涉外案件1546件,占比49%。其中,一方當事人為外方的案件1137件,雙方均為外方的141件;涉及全球57個國家和地區。
以解決問題為導向
20餘年的成績,證明了中國仲裁界過去的發展思路是正確的。20餘年後,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需求、仲裁所處的外部環境與內在需求都發生了變化,仲裁事業發展更是進入了加速期。
新形勢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據瞭解,這也是今年全國仲裁工作需要研究的重要任務。
就如何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甘藏春強調,首先要解決好出發點:一是從中國國情出發,從中國實際出發,從中國現在發展所處的階段出發。不能簡單照搬國外的做法,畢竟二者的起步並不在同一個點上。
二是以仲裁法為依據。在仲裁法規定的範圍內,還有很多機制體制有需要完善的空間。
三是以問題為導向。即重點研究目前仲裁界反映的一些共性問題。
四是遵循包容式發展的思路。甘藏春指出,“仲裁機構中既要有‘陽春白雪’,也要有‘下里巴人’,必須看到社會糾紛解決的需求是多層次的,各仲裁機構也要互相尊重、互相包容。”
研究仲裁事業發展重點問題
甘藏春坦言,在近期調研中發現對於仲裁問題的理論研究還不足,包括仲裁界自身對於很多問題的思考還不夠。
關乎仲裁事業發展的問題在甘藏春看來,主要有六個方面。一是政府與仲裁機構的關係。其中包含細化仲裁機構的定位定性,探索適合仲裁機構特點的財物管理與人事管理制度等。
二是仲裁機構的優勢特點如何充分發揮。甘藏春表示,我們之前提出的衡量仲裁業的三率:快速結案率,調解和解率,自動履行率,是值得繼續堅持的。此外,還要探索區別於法院模式的仲裁制度建設與仲裁員隊伍建設,以更好地彰顯仲裁的特色。
三是仲裁機構內部治理結構的建設。包括仲裁委員會與仲裁辦的關係,仲裁機構與仲裁庭的關係等。
四是仲裁機構的專業化與區域化的關係處理。目前仲裁機構都在設區的市建立,如何體現專業化,專業化與屬地管理的關係如何理順,是必須關注的問題。
五是建立多層次多元化的仲裁體系。“中國作為大國,應該在國際仲裁界有自己的地位,我們要扶持走向世界的高精尖的仲裁機構。但對於日常民商事糾紛的解決,又需要那些設區的市的仲裁機構融入基層來解決。”甘藏春強調。
六是黨組織建設。甘藏春提出,各仲裁機構要普遍建立黨組織,以保證政治方向。
目前,國務院法制辦已經開始有一些動作。據趙振華介紹,國務院法制辦最近從建章立制入手,已先後出臺了《關於認真做好仲裁機構受理案件情況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關於切實做好仲裁員、仲裁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處理情況和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或不予執行情況報告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做好仲裁委員會換屆工作的通知》三份文件。
在各種正在發生與將要發生的變化中,中國的仲裁事業正一路向好。(法制日報記者張維)